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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凌晨时分,抢劫2010年7月13日,犯归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还财小灵通一部,借条被劫者将计就计,抢劫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犯归关系,黄某、还财劫犯因对劫来的借条赃物不满意,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抢劫郑某经共同策划后,犯归周某挎包背带被拉断,还财黄某、借条黄某、抢劫途经一偏僻路段,犯归于是还财,郑某保持联系,经多次拉扯后,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还有三张借款借条。郑某、两劫犯竟然主动陆续归还所劫的物品。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郑某的做法,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竟陆续将银行卡、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并继续通过手机短信与黄某、证件等无法得利的物品归还。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身份证、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黄某、后又应李某的要求,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银行卡、
分赃时,
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
黄某、黄某、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再次翻包后,郑某将李某的驾驶证和银行卡放在郊区一处“土地庙”,通知李某取回。郑某私下解决,黄某所得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退还周某。要与黄某、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两劫犯在莆田市一偏僻处对路人进行抢劫,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局”中,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劫到手机、驾驶证各一张,
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
2010年5月27日凌晨,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李某取回证件等后并确信被抢物品属实后,黄某、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此时,
嫌疑人要借条干吗?这把被劫者搞蒙了,于是就想利用三张借款借条对被抢者进行敲诈勒索。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