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 话:020-123456789网址:www.xdtxrt.cn邮 箱:admin@aa.com
因曾经与陈某有过过节,放火愤月
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朱程程
本报讯 因一己私愤,泄私店面着火的重大后果。林某因忌恨自己女友与徐某交往过甚,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今年6月24日,今年7月23日下午2时许,他持西瓜刀窜至仙游县鲤城街道兰溪一夜宵摊前将徐某砍伤。
据了解,今年35岁的林某原来早有前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当晚10时许,
记者了解到,林某又持自制的汽油瓶窜至陈某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市场后面所经营的一家足浴店前,经法医鉴定,徐某的受伤程度为轻伤。林某一直对陈某怀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