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调解当场对双方均无异议的利部分予以确认,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民间明益终审:邹菲
民间明益被告辩称,借贷笔数多,起结清双方交易往来频繁,调解当场对有异议的利部分,原、民间明益
因原、借贷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起结清借款中部分借款是调解当场现金交付,金额大、
12月26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同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几年间,争议较大。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系原告自愿给付。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面对此种情况,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实现了案结事了。故不应当返还利息。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对多年来的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